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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填报并提交《湖南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政审表须由考生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对拟录取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并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于2022年5月30日前交(寄)给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A105.
二、档案调取
非全日制MBA/EMBA考生: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三方协议书交给工商管理学院A105办公室,不再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考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勿将政审表及协议书寄送到我校研招办,未按时提交政审表的,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后续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退还原单位。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政审表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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