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祺教育

高校招生简章

重磅 | 非全日制研究生越来越受青睐!

  • 浏览

    157
  • 分享至

  • 点个赞

    0

2019年8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发布了一则补充公告,标志着事业单位首次将非全和全日制放在同等地位,兑现了教育部文件中提到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具体如下:

资料

关于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将本批次报名条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将原报名截止时间8月7日17:00顺延至8月14日17:00。其他招考条件不变。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本市进京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

 

可以注意到,这是一条补充公告,原公告请看:

此次公告表明北京市政府机构开始关注和重视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含金量又提高了。2016年教育部发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相信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后,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省市也将陆续开始实施。

所以,各位考生,还在犹豫考研要选择非全日制还是全日制?以后就不会有这种顾虑了,因为只有学费和学制不同,毕业证学位证书效力相同!从另一层面上讲,在职研究生的竞争将会更加剧烈,考研要趁早!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1人喜欢
在线预约
请认真填写正确的联系信息,泰祺老师会尽快联系您!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预约电话

15580921776

在线客服

立刻咨询
说明:您只需填写姓名和电话即可免费预约!也可以通过预约电话免费预约,还可以和我们的课程顾问进行在线实时交流,并在较短时间内给予您活动安排回复。
长沙泰祺
分校二维码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
专注经管类考研22年
联系我们CONTACT US

  • 河东校区[查看地图]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韶山中路1号潇影大厦25楼2506泰祺教育

    咨询电话:15580921776

    夜间咨询:15580921776